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沭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验收公示 
					
						2025-08-19 16:41:52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沭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杨店大沟西侧、长兴路东侧、杭州路北侧
建设单位: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69387.01(104.08亩)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一)废水
(一)废水
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采用“曝气沉砂+改良A2O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沉淀+砂滤+消毒(次氯酸钠)”,产生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店大沟,汇入沂南河。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只有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杨店大沟。
(二)废气
进水区、生化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共用一套1#生物滤池处理;污泥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密闭负压收集后经2#生物滤池处理。分别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合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潜污泵、罗茨鼓风机、桥式吸砂机、内回流泵、低速潜水推流器、高速搅拌器、污泥泵、吸泥机、潜污泵、搅拌器、污泥螺杆泵、反冲洗水泵、反冲洗风机、空气悬浮鼓风机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合理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2)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必要时加设隔声屏障;
(3)车间采用实墙隔声、隔震垫;
(4)加强管理,设备定时检修,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
(5)在运营期内加强管理,对设备定期保养,避免设备故障噪声,加强职工教育,要求职工文明操作。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脱水污泥、格栅渣、沉渣)、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废矿物油)。格栅渣和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废包装、脱水污泥、沉渣收集后外售;废化学品包装和废矿物油交由江苏万正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进行处置。
3、验收结论
(1)废气:1、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产生的有组织NH3、H2S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的 H2S 、NH3的排放总量符合验收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经过厂区处理后的尾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尾水排入杨店大沟后汇入沂南河。废水中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CODcr、BOD5排放总量均满足批复要求。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4)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由验收监测结果得出,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沭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杨店大沟西侧、长兴路东侧、杭州路北侧
建设单位: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舟
联系电话:18761801150